[公开]亳州市谯城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答疑澄清
亳州市谯城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亳州市谯城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第三方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WGKZBCG-N-2025-099)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澄清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3.3业绩要求“自2022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业绩合同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在线检测设备运维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履约过程中任一节点的税务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际应为“自2022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业绩合同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运维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履约过程中任一节点的税务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亳州市谯城区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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